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生物标本制作大赛赛项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提交的《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生物标本制作大赛赛项规程》,经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审定通过,现将赛项规程予以公布。大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各项竞赛组织工作。请各高校按照规程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赛。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安徽省大学生生物标本制作大赛
英语名称:Anhui Undergraduate Biological Specimen Contest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宿州学院
协办单位:安徽省动物学会
安徽省植物学会
(一)组织委员会
主任委员:
储常连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执行主任委员:
李福华 宿州学院院长
常务副主任委员:
李进华 合肥师范学院教授、博导
副主任委员:
高 原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李 亮 宿州学院副院长
周立志 安徽省动物学会理事长
邵剑文 安徽省植物学会理事长
各高校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院)长
委 员:
朱永国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王红艳 宿州学院教务处处长
林 永 宿州学院科研处处长
陈明林 安徽省植物学会学会秘书长
于 敏 安徽省动物学会学会秘书长
(二)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李进华 合肥师范学院教授、博导
委 员:
由省内高校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秘 书:
朱 勇 合肥师范学院副教授
(三)仲裁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王 俊 宿州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委 员:
许 建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教授级高工
周小春 安徽省林业局教授级高工
(四)秘书处
大赛秘书处常设在合肥师范学院,负责大赛评审的组织工作,大赛的具体工作由承办单位宿州学院负责。
常任秘书长:
李进华 合肥师范学院教授、博导
秘书长:
王红艳 宿州学院教务处处长
副秘书长:
张兴桃 宿州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院长
赵 亮 宿州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李 娜 宿州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秘 书:
朱 勇 合肥师范学院博士、副教授
吴长昊 宿州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团委书记
蒋变玲 宿州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
三、竞赛目的与意义
大赛旨在激发生物学类相关专业大学生热爱自然、保护环境、探究生命的专业兴趣,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动手能力和合作精神,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大赛分植物标本制作组、动物标本制作组、创新创意组等三组。其中植物标本制作组、动物标本制作的作品重点考察标本制作过程本身,体现制作的专业技能;创新创意制作组的作品重点考察创新性和艺术性,兼顾标本制作的专业技能。
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材料来源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猎杀、捕捉、采集国家和地方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涉及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作品须提交由主管部门或参赛学校的合法来源证明(模板见附件3);
2、参赛作品应是选手亲自动手独立完成制作的原创性作品,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应用价值,严守学术诚信。他人或公司不得代为制作;
3、作品命名恰当,能反映作品的属性和特点,其中植物标本组、动物标本组的作品命名应遵从生物标本的命名规则,以生物学名(拉丁名)命名;
4、参赛作品不包括玻片标本等显微标本,不接收大型植物和动物标本,同一组作品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0件,选择代表性作品参赛展示;
5、每个团队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如有超过按排名顺序确定。
(二)竞赛方案
1、每个参赛学校提交作品数:在学校初赛的基础上,本科院校最多可推荐作品8件、高职专科院校最多可推荐作品6件参加决赛,其中各参赛学校提交的创新创意组作品不得超过3件。承办大赛的高校可另推荐作品2件。
2、参加大赛作品需提交完整的作品实物、作品报名表、作品说明书、答辩PPT(汇报3-5分钟)和反映作品制作过程的视频文件(2分钟,mp4格式,不超过200M),其中视频文件作为评判作品原创性和真实性时备查。
五、竞赛方式
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由各学校组织,包括学科知识考查和作品制作等环节。
决赛:由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由宿州学院承办,分别进行标本展示和汇报答辩两个环节。
六、竞赛流程
时 间 | 比赛阶段 | 比赛内容 | 比赛地点 | 负责机构 |
2023年10月31日 之前 | 校内作品 初赛 | 各参赛高校遴选作品 | 各参赛 高校 | 各参赛高校 |
2023年11月10-12日 (11月10日下午1点开始报到布展) | 决赛 | 作品展示和汇报答辩 | 宿州学院 | 大赛组委会 |
1、初赛:由各校组织,须于10月31日之前结束。
2、决赛
(1)组织分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大赛组织,包括发布大赛规程、实施过程监督、公布大赛结果等;承办单位(宿州学院)负责大赛会务,包括起草大赛通知、组织参赛报名、安排大赛场地、后勤与安全保障、活动宣传报道等;常设秘书处负责大赛评审,包括专家选聘、奖项评审和大赛总结等。
(2)选手参赛:大赛分为作品展示和答辩两个环节,由各组评审组长召集。全程实行匿名评审,每件作品只标注作品名称,不得标注或表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和单位。
作品展示环节,同一组的作品集中展示。评审专家按照A(优)、B(良)、C(中)、D(一般)、E(差)五个等级各自独立现场评价,参赛选手须在作品旁接受咨询和答疑。每组排名前30%的作品进入答辩评审环节,排名在31%-60%的作品获三等奖。
作品答辩环节采用PPT方式,要求按照:①作品立意、②制作过程、③采用的技术与方法、④主要创新点等四个部分进行线下答辩,时间3-5分钟,专家实名、独立打分。总分排名前10%的作品为一等奖,排名前11-30%为二等奖。
(3)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召集,议程:①各组组长汇报初评结果,本组其它专家补充;②投票表决结果;③确定优秀指导教师名单;④推荐确定优秀组织奖;⑤确定下届大赛承办单位。
(4)大赛闭幕式。由承办单位负责人主持,议程:①承办单位领导致辞;②评审委员会主任宣布大赛初评结果;③大赛下届承办单位代表致辞;④颁奖。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本次竞赛为团体赛,全省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组队参赛。作品须为近两年内制作的作品(2022年1月1日起始),曾经的获奖作品不得再次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各参赛高校在开展校内选拔的基础上,按限额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决赛。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作品数不得超过3件。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名,每件作品署名学生数不得超过5名,如有超过按排名顺序确定。
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秘书处成员不得作为参赛指导教师。
(二)报名要求
各参赛高校填写附件1、附件2相关表格(均需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大赛秘书处。参赛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大赛组委会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作品的选手和指导老师应在报名表中按顺序填写,每支参赛队选手的专业和年级不限。所有参赛学校报名时需同时报送所有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教师的承诺书签字原件或者扫描件(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
参赛报名由各学校统一负责,参赛者和指导教师等信息以提交的参赛报名表为准。获奖证书上的姓名排序严格按照参赛报名表所填报的顺序进行编排,对于增加、更改等重要信息的将不予受理。
(三)赛前准备
入围决赛作品报到时向大赛秘书处提交完整作品报名表、作品实物、答辩PPT和视频文件;在指定地点布置作品展示。所有专家和大赛组委会及秘书处成员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
(四)决赛参赛人员
本着节约务实的原则,各校决赛参赛人员为:领队教师1人,每件作品指导教师1人,每件作品学生1-2人。其中,领队为参赛团队的负责人,代表该参赛团队参加抽签、投诉、申诉以及从事与赛事相关活动。
(五)成绩公布
大赛结束后,竞赛成绩由组委会在安徽省大学生生物标本制作大赛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备案,并在安徽高教网公示拟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或奖牌。
八、成绩评定标准
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查和评审,着重从选手对生物标本制作过程、技术运用的规范性与创新性和团队协作精神进行考察和评审。具体如下:
1、植物标本制作组、动物标本制作组
(1)规范性(20分)
(2)科学性(20分)
(3)美观性(20分)
(4)技术难度(30分)
(5)PPT制作与答辩表现(10分)
2、创新创意组
(1)新颖性(20分)
(2)创新性(30分)
(3)科学性(20分)
(4)美观性(20分)
(5)PPT制作与答辩表现(10分)
九、奖项设定
1、大赛分为植物标本制作组、动物标本制作组、创新创意组三个组,分别进行评审。
2、大赛每个组根据参赛作品数的10%、20%、30%比例初选一、二、三等奖,大会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最终奖项。
3、对获得大赛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确定为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4、根据各高校提交的初赛工作总结和参与大赛的组织与获奖情况,按照参赛学校数的20%评选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十、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大赛承办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承办单位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承办单位提供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严格控制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比赛场地。
(二)生活条件
比赛期间,承办单位保障参赛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三)组队责任
各参赛学校负责为参加决赛的学生和教师集体购买保险,行前提醒师生注意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
各参赛学校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秘书处,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秘书处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上报大赛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组委会决定。
(五)处罚措施
参赛队伍有干扰比赛的行为,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
十一、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评审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2、仲裁
秘书处严格按照赛事规程组织大赛,竞赛期间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或发生有关大赛的争议事项可申请仲裁。具体仲裁程序为:由争议方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交报告,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复议、裁决,出据仲裁决议书,该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二、竞赛观摩
竞赛设置观摩区域和参观路线,向师生、社会和媒体等公众开放,发挥生物标本制作大赛的自然与科普教育功能。
十三、竞赛宣传
竞赛宣传工作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
十四、竞赛联系方式
合肥师范学院(常设秘书处)
朱 勇(13721053932,yzhu@hfnu.edu.cn)
宿州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大赛秘书处)
吴长昊(19155978852,QQ:651265357)
蒋变玲(17856200307,QQ:136472835)
邮箱:wuchanghao@ahszu.edu.cnv